xx局文明創建工作獎懲考核制度
市統計局市統計局文明創建工作獎懲考核制度文明創建工作獎懲考核制度為扎實推進我局文明創建工作,加大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力度,明確責任,確保文明創建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有關創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此獎懲考核制度。一、考核對象本單位所有在崗工作人員。二、考核內容主要對文明創建工作制度執行、履行職責、活動開展、環境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三、考核辦法(一)采取倒扣分辦法進行,每月滿分均為分,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科室進行考核,但一些屬季度或年度工作任務的,季末或年末累計從總分中扣除,將每次考核結果作為月度考核依據。(二)出現下列問題的,按扣分標準扣分:遲到、早返、上班期間中途脫崗,有一次扣分,因脫崗影響工作的一次扣分;一月中遲到、早退達次,缺席一次扣分。(三)出現下列問題的,按扣分標準加倍扣分:同一問題出現兩次以上的;造成較壞影響的;被單位領導及上級領導發現問題的;造成較嚴重后果的;新聞媒體曝光或者群眾舉報屬實的;重大創建活動日出現問題的。(四)年終平均得分在分以下的為不稱職(不合格),分為稱職(合格),分以上為優秀,評選先進、獎分配時作為重要依據。(五)出現下列情況的,予以加分:對文明創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加分;向市、省、國家級媒體報送創建信息被采用的,每篇分別加分、分和分。四、考核獎懲辦法(一)年底按照上級文明單位創建相關文件精神,給予干部個人相應獎勵。(二)創建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科(室、隊),不得參加文明集體評選;(三)對因工作不力、任務未落實導致爭創目標不能